一、婚姻中继承权如何认定
合法婚姻中,一方去世无遗嘱,另一方有继承权,但受其他法定继承人影响。婚姻内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二、婚姻财产分配与继承权有何关联
婚姻财产分配与继承权存在紧密关联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。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,归其个人所有。在一方去世时,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进行分配。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,按照遗嘱确定的继承人及份额进行继承;若无遗嘱,则按照法定继承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一般平均分配遗产。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对财产有特殊约定,且该约定合法有效,那么在财产分配和继承时应遵循约定。总之,婚姻财产分配影响着继承权的范围和方式,而继承权的行使也会对婚姻财产的最终归属产生作用。
三、婚姻中房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
婚姻中房产继承手续如下:首先,确定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。若为共同财产,需先分割一半给配偶,另一半再进行继承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继承。办理继承手续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、房产证明、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。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,填写相关申请表格,提交材料,经审核通过后,办理房产过户登记。
如果遗嘱继承,需提供公证遗嘱或自书遗嘱等有效遗嘱。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。
在办理过程中,可能会涉及税费等问题,需根据具体情况缴纳相应费用。若有争议,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。总之,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,按程序办理房产继承手续。
在婚姻关系中,配偶是法定继承人之一。在一方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,配偶有权继承遗产。但继承的份额会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,如子女、父母等的影响。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因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,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,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这意味着,配偶对这部分共同财产也享有相应的权利。